马装协[2019] 10号
各会员单位:为推动我市建筑装饰企业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以下简称优秀装饰企业)评选工作。根据协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相关要求,同时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减轻企业负担,现将申报及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根据《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选办法》认真填写《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准备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二、申报资料请于2020年1月2日前送达马鞍山市建筑装饰协会办公室,协会将依据评选办法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
三、申报表及评选办法请从马鞍山市建筑装饰协会微信群下载。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海外海时代广场1-406室
联 系 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0555-5200175,15555520908
附:《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选办法》
《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申报表》

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和鼓励建筑装饰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素质,扩大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社会信誉,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由马鞍山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评选,协会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 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每年评选一次,有效期二年,评选对象在本会会员企业中优选。
第四条 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的评选,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企业有明确的经营方针,经营管理水平高,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在评选期内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3、企业的管理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标准化体系;有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并初步实现了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各项统计数据完整、准确;重视技术开发和人才培训;积极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成果,生产要素配置合理,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经济效益显著。
4、企业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先进,资金利税率、产值利润率、流动资金周转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工程质量优良率和安全生产等,在全市建筑装饰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5、每项考核指标均达到《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分标准》中的基础分以上。
第三章 申报资料及评审程序
第六条 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申报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及附件材料;企业简介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近两年内企业的经营规模、经济效益、质量安全管理、市场行为、改革创新、外向输出、会员职责以及所获得的各项表彰和荣誉等;
2、附件材料内容(需装订成册):
①马鞍山市建筑装饰协会会员证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近两年《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业绩信用手册》复印件;
②企业上一年度(2019年)的“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复印件;
③企业上一年度(2019年)获得的主要奖励和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
④ “评分标准”中所需的有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七条 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的评选,按照《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评分标准》(见附件二)进行量化评分,择优入选。评选以专家评委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为通过。
第八条 评选结果须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发文公布。
第四章 奖 罚
第九条 获“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称号的单位由马鞍山市建筑装饰协会发给奖牌和证书,并在相关媒体公布表彰。
第十条 马鞍山市建筑装饰协会向安徽省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推荐申报安徽省及全国优秀建筑装饰企业,从获奖企业中优选。
第十一条 获奖企业在获奖后两年内,如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严重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
第十二条 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欺骗手段,骗取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称号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荣誉称号,五年内取消该企业的评选资格。
第十三条 评审专家及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在评选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荣誉称号,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获奖企业可在施工工地、宣传资料和公众媒体进行宣传展示。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马鞍山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马鞍山市优秀建筑装饰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申 报 日 期:
企业基本情
企业名称 | ||||||||
企 业 注册地址 |
邮 编 | |||||||
电 话 | ||||||||
企业类别 | 成立时间 |
营业执照 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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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别 |
主项资质 等 级 |
资质证书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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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职 务 | 电 话 | ||||||
联系人 | 职 务 | 电 话 | ||||||
近两年主要业绩: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规模m2 | 造价(万元) | |||||
企 业 简 介
(可附页) |
(单位盖章)
注册资本 | 万元 | ||||||||||||
资产总额 | 万元 | ||||||||||||
固定资产 | 万元 | ||||||||||||
流动资产 | 万元 | ||||||||||||
负债总额 | 万元 | ||||||||||||
净资产 | 万元 | ||||||||||||
企业总收入 | 万元 | ||||||||||||
建筑业总产值 | 万元 | ||||||||||||
利润总额 | 万元 | ||||||||||||
所得税 | 万元 | ||||||||||||
净利润 | 万元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 ||||||||||||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净值 | 万元 | ||||||||||||
上年度工程结算收入 | 2019年 | 万元 | |||||||||||
增长 | % | ||||||||||||
企业人员状况 | 从业人员年平均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 | ||||||||||||
管理人员 | 中专以上学历 人 |
工程 技术 人员 |
总数 人 | ||||||||||
有职称人员 人 | 其中:初级职称 人 | ||||||||||||
其中:中级职称 人 | 中级职称 人 | ||||||||||||
高级职称 人 | 高级职称 人 | ||||||||||||
劳务人员 | 年平均用工人数 人,年度最高用工人数 人 | ||||||||||||
持证上岗人数 人,比例 % |
职业 技能 鉴定 |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 人 其中:初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高级职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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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人数 人,比例 % | |||||||||||||
办理社会保险人数 人,比例 % | |||||||||||||
质量、 安全、 市场行 为情况 |
年度施工 项目 个 |
施工面积 万 | 竣工项目 个 |
竣工工程 面积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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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质量 安全事故 |
发生 次,经济损失 万元,重伤 人 | ||||||||||||
千人负伤率 | 安全达标率 | 安全示范率 | |||||||||||
有无市场违 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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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 本项累计最高分 | 专家评分 |
否定 项 |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用户对工程质量投诉3起以上; 拖欠民工工资的; 企业经营亏损的; 考核指标中有一项得不到基础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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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企业年工程结算收入:一级企业15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500万元以上得基础分20分; 企业年工程结算收入一级企业每增加300万元,二级企业每增加100万元加2分。 |
30 |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达到本地区装饰企业的先进水平。企业经营盈利得基础分10分。上一年度企业税后净利润前十名的企业分别加10——1分,企业经营亏损的不得分 | 20 | |
质量安全管理 |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考核期内未发生四级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得基础分10分; 企业已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并能有效运行的加2分; 考核期内,安全、质量管理方面受国家级表彰的加3分;省级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表彰的加1分。 |
15 | |
市场行为 |
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得基础分10分; 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诚信好的加5分,较好的加3分,一般的加1分。 用户对有关工程质量投诉一起并及时处理的不扣分;投诉2起并经调查属实的扣2分。 |
15 | |
改革创新 |
企业锐意改革,进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创新,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得基础分7分; 建立完善的信用保证体系并有考核记录的加1分; 企业已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3分;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积极进行探索和改进,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取得较好效果的加2分 |
10 | |
外向输出 | 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建筑装饰市场,实施输出兴业战略,市外工程结算收入达100万元的得2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 | 5 | |
会员职责 | 认真履行会员职责,遵守协会章程和行业公约,积极参加主管部门和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得基础分3分,能按时完成主管部门和协会交派工作的加1分,能为促进本市装饰行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的加1分。 | 5 | |
申报企业意见 |
(公章) 法人(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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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意见 |
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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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建筑装饰协会意见 |
(公章) 签名: 日期: |